今年年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首次公示733件拟减刑假释案件。近日,该网站发布《减刑假释案件裁定结果公示》,其中,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等11人被裁定“不予减刑”。
今年1月中旬,广东省高院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受理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提请对733名罪犯减刑的案件。近4个月后,近日,省高院网站又对这733名提请减刑的罪犯的裁定结果进行了公示,其中11人被裁定不予减刑,其中包括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另外722名被裁定准予减刑的罪犯中,对于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减刑建议,法院大多数予以满足,但并没有完全“满足”,不少罪犯获得的实际减刑刑期低于或高于监狱部门提请减刑的刑期。
此外,据省高院网站,公示期限为20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广东省高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法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法院,法院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邮编510655。
(具体名单,可登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记者 任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