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反腐将成新常态
■聚焦依法治国
10月21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二天,中央纪检监察网站先后发布三条消息: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接受组织调查,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和湖北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侃被开除党籍。
这种“一天三人落马”的反腐节奏在“十八大”以来已是常事。在不到两年时间的“打虎拍蝇”战役里,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而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发改委系统等垄断程度高、权力集中的领域无疑是反腐“重灾区”。
按照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时间表,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众多专家认为,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成为中国反腐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节点,法治反腐将成新常态,以此为支撑的创新驱动发展将有效刺激民间投资潜力和全社会活力,有望带来超过700亿美元的改革红利。
重拳 权力集中部门等成重灾区
过去的八、九月份,中纪委和检察机关先后从国家发改委带走了5名司局级官员。如今,被外界称为“天下第一司”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只剩下一名巡视员和一名副巡视员两名司局级领导。而早在上半年,同处一个院子的国家能源局已有近半业务部门一把手因反腐出现更迭。
这样刮骨疗伤般罕见举动的背后,是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的高压推进。在2013年1月22日的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的要求时,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对反腐路径做出了具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一场零容忍“打虎拍蝇”的反腐战役由此开启。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数据显示,2013年,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立案、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均比上一年有两位数增长,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就有31人。
2014年反腐力度更是空前,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查处”栏目中就公布了500多名官员被调查或处理的消息,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副部级以上官员便有32人。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发改委系统等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相关官员纷纷落马,甚至有部门整个领导班子被“一锅端”,而这些领域都是垄断程度高、权力集中的部门。
“从薄熙来,到徐才厚,再到周永康,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不断打破惯例,有坚定性和标准统一性,不论官高到什么位置,退下来多少年,只要有腐败行为,绝不会姑息。”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更重要的是这一阶段高强度反腐,为即将到来的法治反腐赢得了时间和空间。
前景 “治标”转向“治本”
今年,王岐山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时指出:“反腐要讲‘不敢’、‘不能’、‘不想’,‘不敢’是治标,‘不能、不想’是治本,我们要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我现在可以负责任地说,‘不敢’这条已初见成效。”
按照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时间表,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着力于“治本”的法治反腐无疑是四中全会后众人所期待的反腐新常态。
“从权力利用理论、政治势力发展、社会民众心理来讲,反腐长期依靠人们情感化的支持是难以为继的,所以接下来肯定要转向制度反腐,有确切的标准可循、完善的程序支撑以及长远发展的机制,而法治无疑是其中最为坚实、有效、可信赖的制度。”杨建顺认为,四中全会专门、集中、系统地探讨依法治国,本身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转折信号,而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已经提供了实施基础。
而法治反腐的核心则是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和制约。在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杰看来,上述部门和行业腐败现象之所以高发,既源于不必要的政府权力设置过多、过乱,也源于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的失察和失范。消除权力寻租土壤、防止腐败发生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清理精简不必要行政职权,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二是通过制度化途径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性,也就是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让以往流于形式的很多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社会媒体和公众监督的力度,让体制内监督机构和体制外监督机制形成合力。
杨建顺还强调制度本身的合法规范运营,应构建行政自律机制,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反腐走向防腐。“未来要重视内部的行政自律机制的构建,从行政过程论的角度为权力行使的整个过程铺设相关的路径、方法,提供手段进行约束,让反腐成为各方面制度本身应该有的作用和使命,当然这种约束机制需要法规范来形成一种支撑,这样才能以权力制约权力,达到防止腐败的目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也认为,提高司法的独立性是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要培育官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必须赋予司法一定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官员尊重法律。
效应 有望释放多重反腐红利
“以反腐支撑的创新驱动发展将成为‘新常态’,有效刺激民间投资潜力和全社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中国红利’。”10月1日中纪委网站上刊发的《中国收获哪些反腐红利》一文如此评价反腐的经济意义所在。
所谓“红利”,关乎发展的可持续动力。苏格兰皇家银行经济学家高路易指出:“这场反对腐败和奢华之风的运动旨在与更多系统性改革一同推进。这些系统性改革最终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并改善金融资源的配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疑是上述系统性改革中重要的一个。国务院连续多轮多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无疑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达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最大化地释放改革的红利。
更重要的是,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环境,将催生更多企业的成长。自3月1日中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平均每天新注册企业超过1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920.24万户,同比增长13.12%。
近日彭博社调查显示,17位经济学家预测,反腐将在2020年使中国GDP提高0.1%-0.5%。随着贿赂对商业的拖累不断得到缓解,按美元现价计算,那是一笔相当于斯里兰卡经济规模的约700亿美元的红利。这与经济学家吴敬琏的观察契合,他指出反腐虽影响奢侈消费,但中低端餐饮等行业却很红火。
“中国每年的贪腐金额巨大,省下来每年不少于100亿美元。而且,对企业而言,经济环境更公平更透明,以前要办事就得行贿,以后这部分成本就没有了,而且程序简化,还节省了时间,整体的交易成本都有所降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副主任苏剑认为,反腐红利远高于700亿美元。(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