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点开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中国联通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智江接受组织调查”消息仍在首页。
张智江落马于此前3天。记者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和本报资料统计,今年1月1日至12月15日,共计超过150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而此前两年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年的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不超过100件。
记者获悉,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今年发布主体变更为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即将联合发布《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简称《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向记者表示,企业家犯罪数量日渐增多,原因之一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经济领域的规范化,要求严格查处企业家不规范行为;另一个原因是,反腐败风暴导致众多政府官员落马,他们背后“基本上都有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身影”。
国企高管落马逾150位
12月1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第19天,张智江被调查。随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党组宣布,免去张智江的职务。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张智江被查当月,全国还有6名国企高管被查。除此之外,检察系统还立案侦查了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孟照勤等3名国企高管。
据此计算,仅12月前半月,全国范围内已经有10名国企高管落马。
今年首个落马的国企高管是福建省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佳和。1月10日,福建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孙佳和涉嫌犯罪问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其后每个月都有国企高管落马消息发布,但每月落马国企高管数量不一。
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发现,今年1月和2月,各有两名国企高管人员落马,是今年国企高管落马最少的月份。
综合公开资料统计显示,国企高管人员落马数量较多的月份包括6月(至少22人)、9月(至少22人),国企高管人员落马高潮发生在今年8月,全国范围内至少有39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和本报资料统计,今年1月至今,全国范围内共计超过150位国企高管人员被查或受审。
“企业家犯罪问题,实际上是经济领域法治状况的一个反映。”贾宇认为,企业家犯罪数量增多,说明经济领域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政府需要进一步减少对经济领域的干预,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央企是一个“重灾区”
在被问及对2014年企业家犯罪的直观印象时,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央企的企业家相继落马,是一个“重灾区”。
最令人关注的落马者之一是宋林。
4月17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一个月后,宋林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4月15日下午,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4月16日,宋林在华润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举报内容纯属捏造和恶意中伤。但不到一天,宋林即被中央纪委宣布调查。
今年6月,中央巡视组继上轮巡视中粮集团之后,再次巡视央企—中国一汽集团公司。两个月后,中国一汽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德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时,吉林省检察机关对一汽集团另外两位高管人员李武与周纯进行立案调查。
11月18日,今年中央的第三轮巡视启动,剑指央企。
包括中石化、南方航空、中国船舶、中国联通等8家中央企业在内的13家单位成为此轮巡视的对象,张智江正是此轮巡视的第二位落马者。
首位落马者来自于中石化。中央巡视组11月24日入驻中石化,同样在第19天,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薛万东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石化党组免去薛万东职务。
贾宇的直观印象是,能源、交通领域企业家犯罪案件多发,“他们掌握着各种资源,想给谁就给谁,一句话就能决定财富的流向”,因此,落马几率非常大。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国企总共150多位落马者中,能源行业落马者达11人,例如山西兰花集团能源集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武新福、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谢洪先等;交通系统落马者有3位,8月28日,甘肃省纪委对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志勇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调查,9月5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杨文礼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海口市纪委对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符福坚严重违纪问题亦于同月立案审查。
金融系统是另一“重灾区”
12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被调查的消息。
记者统计发现,包括杨进先在内,今年以来,已经有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司伟、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等11名行长级高管落马。
除了落马的银行行长之外,今年还有多家银行高管受审。
10月29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中邮储另外两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与陶礼明一同受审。
证券行业也有高管沦陷。在上海首例投资银行高管犯罪案件中,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原执行董事李黎明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资产200万元,涉案金额5260万余元。
在抓获的外逃经济犯罪人员中,金融企业家的身影并不少见。重庆某银行支行原行长余国蓉潜逃境外14年后在泰国被缉拿归案,涉嫌经济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在斐济被押解回国……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外逃贪官中,金融系、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接近9成。
“在携款潜逃的犯罪人员中,以金融系统企业家的人数、金额为最多,他们犯罪前往往经过周密策划,将家人移民国外或将财产非法转移国外,一旦时机成熟便逃之夭夭。就根本利益来说,金融腐败的最大后果是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良性。”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
“金融企业家犯罪的罪名很多,其中最常出现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通过法院审理的情况来看,这两个罪名占了金融犯罪的70%以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胡献旁告诉记者。
此外,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传统金融系统,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呈现出发案总量不断上升、恶性复杂案件、涉众性犯罪比重增幅较大等特点。
“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
根据《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2012年,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5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2013年,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7件,占比约为四分之一。
连续5年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的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持平到数倍于后者。在今年国有企业领导落马数量激增的情况下,这一趋势是否继续,尚需拭目以待。
前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表示,目前的反腐败力度很大,也很必要,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犯罪背后的制度问题—个人怎么就通过组织实施了犯罪”、组织内部又是怎样运作的、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在哪里?
贾宇认为,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犯罪“比较严重”,是因为他们官商一体,配置市场资源的权力太大,缺少应有的制约。
如何防范企业家犯罪呢?
宋清辉以金融领域举例建议,可以从四个方面来防范金融企业家犯罪风险:一是提高金融队伍素质;二是建立一套完善、有序的金融行为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内控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让金融系统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胡献旁则对记者说:“一方面,企业家必须了解国家政策的发展趋势。如果不了解行业政策,如果与行业政策相违背,就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制度上的管理。有些企业在规模升级之后,相应的管理并没有随之升级,这就导致了制度监管的不到位。”
“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贾宇对记者说,要降低企业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边界,“减少政府审批权力,把市场的还给市场,让市场调节资源配置,而不是让官员调节市场资源配置”,同时,企业家们也应该意识到违法经营的风险,转向合法经营。
前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对此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针对企业家犯罪,实际上并不能找到一套独特的、有效的解决方案。”
减少企业家犯罪的根本出路,还是要从制度着手,政府通过好的公共政策和好的政府治理(善治),引导社会的变动方向,解决或者化解犯罪现象背后的社会问题—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贾宇特别提醒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指的是制度,德治指的是教育,就防范企业家犯罪来说,最迫切的是制度防范,同时教育也要跟上。
“事实是最好的教育,那么多的企业家落马,今年的‘猎狐行动’还把跑到境外的几百个(犯罪嫌疑)人抓了回来,这是最好的教育。”贾宇如此表示。(肖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