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槐。资料图
据新华网报道 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州中院12月23日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被告人陈柏槐,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曾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逮捕。
截至发稿,此案审理仍未结束。
>>简历
陈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
1971.111995.03湖北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至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3.02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至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1月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