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职工正常福利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华商报、华商网调查1628名网友,其中54%的网友称,以前单位常发福利,现在不发了。52%的网友称,如果单位不发福利,会感到非常失望。
对此,6位省政协委员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职工正常福利应该发。有委员认为,企业不能为省钱,借八项规定取消职工正常福利。
“取消正常福利,虽省了钱,却伤了职工感情”
一位姓王的省政协委员认为,取消福利是针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他是一家大型企业的职工,家里80多岁的父母也是这个企业的退休职工,往年一年到头,也就春节前每人发点米、面、油。“但大家都很高兴,总觉得这是企业还惦记着这些曾做过贡献的老人们,可从去年起,‘发了五十年’的米面油也被取消,对很多一个月工资只有一两千元的退休职工来说,这一二百块钱的福利,是钱,更是感情。”
省政协委员陈若星说:“员工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企业应该在能负担的情况下,给员工发一定的福利,钱多钱少是一码事,这体现了企业的温情,也是互相关爱。”陈若星说,中国十分注重过年过节的气氛,现在宣扬传统节日,而又取消了过节福利,不太合适。现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单位都一刀切,她建议正当的福利应该发。
也有委员认为,有的单位借八项规定,取消了职工的正常福利,“这样虽然省下钱了,却容易伤害职工的感情。”
“正常福利应该发,正等省总工会出台福利标准”
6位省政协委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单位应该给职工发福利,但是应该怎么发,发多少,建议有个规范。
省政协委员、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顺福说:“企业发展成果应该与员工共享,应该发放正常福利。而且应该是给所有员工都发放,不能只给一部分人发。中秋节发盒月饼、端午节发些粽子,过年发一些奖品、组织郊游或开展一些文体活动都是可以的。今年过年发什么,我们还没有相关计划,我们在等省总工会出台福利标准,标准确定后,我们将按照标准执行。”
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董事长张耀琪说:“福利应该发放,各个单位可以根据自身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做法。大过年的发一些福利,大家也都有这个意愿,但决不能违反规定超范围发放。”
省政协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省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高合元认为,现在一些单位还存在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应该规范起来,严格依照政策执行,既不能彻底取消福利,让该发的不发;也不能为所欲为,不该发的乱发。
省政协委员张平安建议,在允许的范围内,应当给职工发放正当福利,但也要防止以福利之名谋取其他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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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版“福利标准”
节日福利每人每年不超千元
今年1月,全国总工会发文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什么算“少量”?河南省总工会23日出台的通知进行了细化:逢年过节(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可以发福利,每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花费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形式主要是发放实物。此外,基层工会还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或者蛋糕券等慰问品。
《通知》明确,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参加上级工会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如果必须购买服务的,人均不得超过500元。
可用工会经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和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且未领取误餐补助的,可以安排工作餐。据《河南商报》
浙江版“福利标准”
生日慰问每人不得超300元
日前,浙江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基层工会留用60%、上缴上级工会40%的比例分成。基层工会的经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开展活动。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
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工会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
此外,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记者 周艳涛 郭晓蓉 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