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纪委原委员、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梁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通奸。
梁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与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