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工作时透露,从今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始实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计划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使全社会对人大制度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识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在国家政权中贯彻群众路线,支持和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切实保证人民的意志依法有序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切实保证国家机关工作统一协调、高效运转。
根据这一思路,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从今年开始建立市人大及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计划制度,在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最终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每年初确定这一年里将哪些本市重大事项提交市人大及常委会研究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重大事项年度计划里一共包括五件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市2015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项目;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市政府关于申办2022年冬奥会进展情况的报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改情况的报告。
从计划不难看出,这五件事可不仅是管当年,而是实实在在管全局、管长远的分量十足的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这份计划通过后,常委会将围绕这些大事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加深对问题的了解,真正把这些大事讨论好、决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