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十号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乌兰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岳喜芳、徐强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刘忻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邓伟根、卢淳杰、李红军、张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刘赐贵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补选陈光志、赵世勇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何严萍、杨应楠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乌兰、岳喜芳、徐强、刘忻、邓伟根、卢淳杰、李红军、张泉、刘赐贵、陈光志、赵世勇、何严萍、杨应楠的代表资格有效。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曹勇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梁毅民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黄顺福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李忠军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冯军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陆武成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总后勤部军人代表大会罢免了刘铮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曹勇、梁毅民、黄顺福、李忠军、冯军、陆武成、刘铮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5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