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作出部署。这项工作7月底前已全面完成。
9年未涨 公务员工资制度问题突出
此次调薪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基本工资制度顺利入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也在稳步实施。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调薪兑现 基本工资标准或2年一调
这次工资调整,不是简单的提高工资水平,而是一次完善工资制度的改革,重在“建机制、调结构”。
调资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曾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专家预计,今后有关部门可能会强化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涨工资的频率可能会有所加快。
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 调薪具体3大特点
这次我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三方面特点。
特点1 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不用缴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2006年确立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特点2 优化工资结构 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按照2006年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里面。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特点3 工资待遇向基层人员倾斜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指出,要建立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保障公务员合理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要向基层一线倾斜,这既是对基层公务员工作的一种肯定,更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向基层一线公务员倾斜具体如何体现?
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这些县级以下的基层公务员工作非常辛苦。根据近年来对各地公务员工资的调查,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向基层倾斜”是本次工资调整的突出特点之一。
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主要是增加级别工资,基层资历较长的公务员虽然职务较低,但级别和级别档次相对较高,可以拿到较高的工资。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建立了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在乡镇工作时享受,离开时取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职级晋升提高工资待遇。
背景知识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据公开资料,中国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1985: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199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1997: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1999: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2003:职务工资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2006:实行职级工资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列入基本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