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外逃至加纳的“百名红通”人员赵汝恒被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至此,自4月下旬中国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以来,已有17名在榜嫌犯陆续归案,其中至少有10人在国内等待审判。另有数人在国外落网,等待遣返或引渡。
10位已归案回国的红通嫌犯分别是:位列红通令第二号的“亿元股长”李华波、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原总经理戴学民、广州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权深、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孙新、江苏中淮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钱增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图们经营处原经理李远寿、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原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杨进军、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沙河支行保卫科原经警朱振宇、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汝恒以及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詹再生。
记者注意到,这10人中有2人被成功劝返;8人被遣返。
据悉,追逃贪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引渡、遣返和劝返。遣返是没有条约的引渡,即发生在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2个国家里;引渡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得请求,移交改过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已与近200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多国派驻了警务联络官,为境外追逃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面对增多的外逃贪官,或是外逃贪官到国外后“安分守己”的情况,追逃难度很大,通过引渡、遣返等方式,不仅时间漫长,而且成功率有限,因此,劝返成为一种新模式。那么哪种嫌疑人的情况适合劝返呢?
据刑法专家表示,劝返是一种侦查手段,贪官外逃后,检查机关派出工作人员到国外直接与其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方式,希望其回国。谈的差不多的时候,再让国内有关人员与其进一步通话。劝返工作很需要技巧,既要掌握法律和政策,又要灵活多变。在法律上讲,劝返就是让贪官有个自首的情节,给其相应的宽大处理。
例如李华波一案,李华波外逃到新加坡后,于2013年8月15日被新加坡法院判决“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罪名,判处15个月监禁,后又被新加坡移民局取消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在中国检察机关的劝说下,慑于追逃行动的强大压力,穷途末路的李华波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劝返模式也并不是每个案件都适用,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包括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劝返,还是适用引渡、遣返。 (记者 肖冰)
附资料:
目前已经归案的10人情况
姓名:戴学民
性别:男
号码:A-19/1-2002
工作单位及职务: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
抓获时间:2015.4.25(潜回国内)
外逃原因:贪污(1100万元)
外逃地点:伯利兹、美国、韩国
外逃时间:2001.8
通缉令发布时间:2002.1.11
案情回顾:
戴学民,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近期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姓名:李华波
性别:男
号码:A-1256/2-2011(2号通缉犯)
工作单位及职务: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抓获时间:2015.5.9(中新共同引渡)
外逃原因:贪污(9400万元)
外逃地点:新加坡
外逃时间:2011.1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1.2.23
案情回顾:
李华波,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因涉嫌贪污9400万公款后,举家移民新加坡,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李华波被成功劝返回国。
姓名:孙新
性别:男
号码:A-524/1-2010
工作单位及职务: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
抓获时间:2015.6.8(于柬埔寨抓获)
外逃原因:挪用公款
外逃地点:东南亚(泰国,柬埔寨)
外逃时间:2008.10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0.1.26
案情回顾:
孙新,原为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经查,2001年至2007年这6年间,孙新在担任单位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分多次将本单位上千万公款转入本人担任法人的两家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其中部分款项被转入期货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孙新挪用公款没有被他人觉察,直到2008年单位转移银行账户时,才发现账面出了问题。随后,孙新因案情败露,潜逃出境至东南亚地区。
2015年6月8日,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组成追逃工作组成功将孙新缉拿归案。
姓名:吴权深
性别:男
号码:A-921/2-2015
工作单位及职务: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
抓获时间:2015.7.23
外逃原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外逃地点:几内亚比绍(于澳门抓获)
外逃时间:2012.3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5.2.5
案情回顾:
吴权深,男,1956年8月28日出生于广东增城,中共党员,曾经担任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在大敦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2012年3月,潜逃出境至几内亚比绍。2015年5月,广东省追逃办得知吴权深藏身澳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澳门开展追逃工作。7月23日凌晨,在澳门执法部门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吴权深缉拿归案,押解回国。
姓名:李远寿
性别:男
号码:A-9079/11-2014
工作单位及职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图们经营处经理
抓获时间:2015.8.21
外逃原因:职务侵占
外逃地点:韩国
外逃时间:2010.5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4.11.17
案情回顾:
李远寿,男,中国吉林人,1964年9月24日出生,曾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图们经营处经理,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吉林省图们市公安局立案,2010年5月逃亡韩国。
2015年8月21日,在外交部、公安部和我驻韩国大使馆、韩国警方通力协助下,吉林省追逃办成功将中国石油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图们经营处原经理李远寿从韩国缉捕归案。
姓名:杨进军
性别:男
号码:A-813/5-2005
工作单位及职务: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
抓获时间:2015.9.18
外逃原因:贪污
外逃地点:美国
外逃时间:2001.12
通缉令发布时间:2005.5.23
案情回顾:
杨进军,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001年逃往美国。9月1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美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将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强制遣返回中国。
姓名:朱振宇(四川首例)
性别:男
号码:A-1031/9-2003
工作单位及职务: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抓获时间:2015.10.13
外逃原因:贪污
外逃地点:美国
外逃时间:2002.9
通缉令发布时间:2003.9.25
案情回顾:
朱振宇原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沙河支行保卫科经警。假冒客户资料重复办理购房按揭,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40余万元。2002年9月30日,逃往美国。2015年10月13日潜逃13年之久的朱振宇被成都市检察院成功劝返。
姓名:赵汝恒
性别:男
号码:A-5608/7-2014
工作单位及职务: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抓获时间:2015.11.1
外逃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逃地点:加纳
外逃时间:2012.9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4.7.22
案情回顾:
赵汝恒,原系山东省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指使他人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偷逃税款并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侵占公司资产,涉案金额巨大,2012年9月外逃加纳共和国。中国、加纳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部门密切配合,赵汝恒成功缉捕并与11月1日押解回国。
姓名:詹再生
性别:男
号码:A-2140/4-2013
工作单位及职务:福建永升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
抓获时间:2015.10
外逃原因:集资诈骗
外逃地点:马来西亚
外逃时间:2012.12
通缉令发布时间:2013.4.8
案情回顾:
詹再生,曾任福清农行信贷科长,后伙同他人非法吸收骗取存款并从中牟利,涉案金额逾6.8亿人民币。2012年底,詹再生畏罪潜逃马来西亚。2015年9月26日,出逃藏匿近3年的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詹再生在马来西亚被抓获归案。2015年10月2日,被马来西亚警方遣返回中国。
姓名:钱增德
性别:男
号码:A-236/2-2009
工作单位及职务:江苏中淮建设集团董事长
抓获时间:2015.7.25
外逃原因:受贿
外逃地点:肯尼亚
外逃时间:2006.3
通缉令发布时间:2009.2.18
案情回顾:
钱增德,曾任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于2006年3月仓皇潜逃出境至非洲。2015年7月25日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国大使馆和有关国家警方通力协助下,成功将钱增德从肯尼亚缉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