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京华时报讯 5月1日起北京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地方财政今年将因此减税约154亿元。昨天,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就北京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有关情况召开发布会,明确表示新政实施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税负只会降低不会升高,不会增加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
每年将新增减税420.2亿
据介绍,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本市共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约33.9万营业税纳税人,该部分纳税人2015年缴纳营业税合计1336.9亿元。经初步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本市每年将新增减税420.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负担264亿元。不过,由于今年是自5月1日才开始扩围改革,北京地方财政年内将只因此减税约154亿元。
据悉,试点改革全面扩围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整。相关不动产、房租、物业管理、金融服务、建筑安装等纳入抵扣链条,将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普遍惠及多数上下游产业。房产、装修改造等纳入抵扣范围后,部分纳税人短期内可能进项大于销项而无需缴税。因此相关试点政策实施后,预期对商业地产的去库存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老版发票最长用至8月底
对于如何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表示,本市会严格落实好国家已经出台的“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通过采取税率平移、优惠政策延续等,使改革红包能实实在在发到企业手中。
针对纳税人关心的发票使用问题,地税部门介绍,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等几类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此外,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其他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冠名发票,可延长使用到2016年8月31日。
跨地区企业征税基本不变
对于跨地区企业如何进行征税的问题,本市国税部门明确,涉及到建筑业、跨地区在其他建筑地,采取立征立缴的方法,由机构所在地汇总进行申报。涉及到北京市内,比如在北京范围之内的企业所在地和施工地不一致的,将维持原来的模式,在施工地递交,在机构所在地进行汇总。
总体来讲,跨地区经营,维持原有基本工作模式,维持原有属地的地方财政安排,不使当地因为营改增而影响到财力的调整。
焦点关注
营改增对个人居民有啥影响?
二手房转让缴税降低
营改增之后,市民最关注的就是个人转让二手房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对此,市国税局方面介绍,目前,我国二手房转让需缴纳5%的营业税。根据新规,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这次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基本可以看作对现有营业税政策的平移。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5月1日后,涉及到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所缴纳的增值税,由地税部门代征。与营改增之前相比,征收机关提交的资料和办税的流程都没有什么变化,和原来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由本市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总体看,对于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来说,只有降低不会有升高,不会增加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
此外,据介绍,为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市地税局调配征管资源,在原有279个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办税窗口的基础上再新增办税窗口70个,办税人员由过去的1044人增加到1160人,硬件设备填补到位,以满足纳税人需求。
同时,市地税局已对二手房系统进行了修改,28日起新系统将正式上线。
近期酒店涨价跟营改增有关?
税负降酒店借机涨价
随着五一小长假将至,部分人预订酒店时却发现价格涨了不少。对此一些酒店还提出,涨价的理由就是因为营改增使其增加了税负所致。财税部门对此表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价外征收而营业税是价内征收的,因此6%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而改革后,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另一方面,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这部分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
因此一般来说,酒店企业税负水平都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市国税局近期也召开了部分酒店行业的座谈会,很多五星级酒店表示,整体税负降幅在20%左右。
背景链接
为啥要全面推开“营改增”?
据介绍,本市自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完成营改增。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65.2万户试点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45.4%。试点改革以来,北京地区累计减税1165.8亿元,其中地方负担了844.2亿元。
2016年5月1日起,本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改革,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门分析,营改增可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活力。通过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以及对特定行业制定过渡性优惠措施等,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绝大多数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同时,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进一步推动本市服务业发展。2015年,本市营改增行业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GDP增速0.6个百分点,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显示出营改增的优越性。(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