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斌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阿勒泰地委原委员、阿勒泰市委原书记王仕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仕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让下属单位购买超标车辆并长期占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和工作支持提供帮助,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严重违反群众纪律, 用国家移民拆迁资金购买商品房作为拆迁移民安置房,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王仕斌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仕斌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王仕斌简历
王仕斌,男,汉族,四川三台人,1966年11月出生,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入党。
1984.11—1985.09,兵团农十师187团11连接受再教育;
1985.09—1987.10,自治区供销学校文秘专业学习;
1987.10—1991.10,阿勒泰市供销社秘书、团委书记(其间:1988年10月至1991年8月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函授文秘专业学习);
1991.10—1995.03,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
1995.03—1997.05,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其间: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5—2000.07,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00.07—2002.11,布尔津县副县长;
2002.11—2004.04,阿勒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4—2008.01,阿勒泰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8.01—2008.02,阿勒泰地区北屯建市筹建处主任;
2008.02—2008.10,阿勒泰地区北屯建市指挥部党委委员、筹建处主任;
2008.10—2012.04,阿勒泰市委书记;
2012.04 阿勒泰地委委员、阿勒泰市委书记;
2016.06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