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图)41项行政性收费将从4月1日起被取消或停征,其中包括停征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以及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涉及企业的包括取消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等。
上一篇:环保部通报18城空气质量督查:多企业数据造假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