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 正文

七部门: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2017-04-23 15:50:58 字号:A- A+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要求,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到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改革工作进行考核,对改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问责追责。(记者陈海波)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中石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