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活、高级别创新平台少、人才国际化构成程度低、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强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制约青岛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这要求我们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切实增强人才引领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破除制约人才流入的体制障碍
要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完善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核定一定数量人才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特需特办。通过“政府牵线搭台,用人单位聚才,民间机构引才”的方式,多路并举,形成强大的引才合力。
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机制
着力从学术氛围、创新平台、文化生态等方面营造更富吸引力的人才发展软环境,打造多元循环的人才生态系统。一是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相统一,瞄准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势学科,统筹实施高层次人才重大工程。二是把柔性引才引智作为聚才用才的重要方式,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汇集人才智力。每年评选一批柔性引才引智先进单位,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引才引智补贴。三是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聚才主体作用,强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集聚人才作用,将引才用才情况作为平台绩效评估、考核评价和项目申报的重要指标。
三、创新人才认定标准和方法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要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优化入库专家结构。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办法。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有条件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
四、完善服务配套措施
着眼解决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优化服务为根本,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构建全市统一的高层次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安居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进一步发挥人才市场在服务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借鉴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经验,通过依托重大科研设施和重点项目平台,汇聚世界高端创新智力资源。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通过自主招聘等措施,建立更灵活的柔性全球引才机制。针对高技术人才占比大的企业,派人事专员上门解读相关人才政策;开发宣传人才政策的App,及时更新和上传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让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掌握人才政策的有关信息。
五、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做好人才发展的宏观谋划
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各级政府要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优先向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领域倾斜,重点支持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性人才的培养。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认真落实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