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是中央对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许多单位的领导干部这样做了、效果不错,但也有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听取意见、寻找问题的过程中偏离了方向。有的听取和找到的不是作风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有的准备解决的突出问题不是“四风”,而是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住房、收入等生活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有这些单位的领导主观上的问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虚应故事,不敢来真格的,怕照镜子照出短处,正衣冠正出缺陷,洗洗澡洗出污垢,治治病发现痼疾。更多的则可能是,一些同志有认识上的问题或者工作方法上的问题,没有明确谁是真正的“群众”,没有找真正的“群众”听取意见,也就是在“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上出现了偏差。
理论上讲,群众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少数干部的头脑中,群众这个概念却常常模糊不清。有的只是抽象的符号,有的只是周围的少部分人。看上去都是“群众”,其实不同的“群众”会有不同的意见。比如,有的单位没有开门搞活动,而是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听取群众意见只囿于听取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意见,解决突出问题也仅限于解决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这就很有一番辨析的必要。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本机关的干部职工,无疑是群众。大家的意见,确实应听取。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当然要解决。但是,作为高级领导机关、高级领导干部,其工作对象和服务范围,绝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本机关本单位内部的干部职工,而是该机关该单位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本机关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只是广大群众中的一小部分。
所以,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突出问题,都应当首先明确其工作对象和服务范围。找对了这个“群众”范围,就不会走偏方向。因为广大群众当前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以“四风”为集中表现的突出问题。在这方面,中央领导同志为我们作出了榜样。在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或者委托有关方面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广泛听取各层次各方面的意见,用严肃的态度查找问题,最后形成了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从自身做起,立行立改。
群众是一个集合概念,也是一个具体概念。有广大群众,也有不同群体。在观念多元、利益多样的今天,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听取广大群众的普遍性意见、反映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意见、代表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意见,也要听取不同群体的特殊意见、反映个人利益的意见、代表眼前利益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这就为我们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好突出问题指出了方向和界限。如果只重视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就可能或一叶障目,只顾特殊群体和小团体的利益;或画饼充饥,只顾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或目中无人,根本不顾人民群众的任何利益。
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既关系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也关系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特殊利益。反对“四风”、整顿“四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只要找对“群众”,就能对准焦距,找准“四风”的根源和表现,找到解决突出问题的出路和办法,教育实践活动就能做到不偏不虚不空,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02日 04 版)
上一篇:改作风,要“能吃苦”
下一篇:摈弃消极的“求稳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