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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4部门向市民述职(第四组)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1-05 14:06:49

青岛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丁鲁省

    【数字报告.市人口计生委】

    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慰藉机制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特别扶助金由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135元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00元。

    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每人每月110元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50元。

    对一、二、三级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由每人每月500元、200元、100元的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300元、200元。

    建立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当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达到或超过30%时,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为享受低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每月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入住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的,按照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享受低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按照当地普惠型养老机构平均收费的80%给予补助。

    对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育补助。我市特别扶助在全国各省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中标准较高,救助慰藉内容最全,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省政府专门刊发推广我市的做法。

    查处83名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

    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违法生育公示曝光和处理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曝光违法生育150次、2018人次,对1687例违法生育下达处理决定书,查处83名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推进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31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8。2013年,全市合法生育率达到9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高质量地完成省、市委下达的人口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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