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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新房公积金贷款4个月到位 可提前还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郑言 2014-06-27 04:55:54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 今天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调整月还款额的人,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无不良还款记录,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可提出贷款缩期的申请。组合贷款的期限变更,还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变更期限要保持一致;此外,首次期限变更应以合同期限为准,缩短的期数要以12的倍数(年)进行变更。

    新建住房 四个月发放公积金

    网友公积金贷款批复时间,是否可以中途停止缴纳?王春芳解答,目前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目前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从贷款抵押权证制证时间至贷款资金发放的周期,一般情况下大约在四个月左右。

    而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停缴的。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前结清贷款。

    缩短贷款期限 调整月还款额需征银行同意 缩短期要以12倍数变更

    网友问因单位缴存公积金增加,希望通过缩短还款年限来充分利用卡内公积金余额,如何办理?王春芳解答,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可根据自己资金情况,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调整月还款额。根据公积金政策规定,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无不良还款记录,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便可提出贷款缩期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期限变更,还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变更期限要保持一致;此外,首次期限变更应以合同期限为准,缩短的期数要以12的倍数(年)进行变更。(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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