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一旅店老板为讨要房屋租金,竟擅自把租客拘禁并暴力威逼,结果致使对方从五楼跳楼死亡。经李沧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旅店老板刘明飞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今年51岁的刘明飞两年前来青后,在李沧区租了一套民房,干起了个体小旅馆的买卖。2013年2月,没有正当工作的宋正焕入住刘明飞的小旅馆。住了三个多月,宋正焕不仅没交房租、饭钱,还向刘明飞借了2600元钱。截至案发前,共欠刘明飞一万多元钱。刘明飞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同年6月16日,刘明飞把宋正焕锁进一个房间,并殴打、恐吓宋正焕,逼迫其写下两万元的欠条。同年6月18日,宋正焕趁没人注意从被拘禁的五楼跳下,摔成重伤。
接到市民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并联系120急救车将宋正焕送至医院,但宋正焕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日,刘明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日前,经李沧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明飞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