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 正文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男子因盗窃罪七进宫 贩毒被抓第八次被刑拘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 责任编辑:莫非 2014-08-29 13:58:55 --字号:TT

    曾经被劳教或者判刑,原本应当改过自新,可有的人却将犯罪当成了“谋生”手段。昨天,李沧法院在即墨普东法庭采用简易速裁机制,对12起刑事案件公开审理并宣判,12名被告人(6人有前科)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据法官介绍,目前涉毒、盗窃等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前科劣迹的情况较为常见。

    案件

    1

    盗窃惯犯“八进宫”

    昨天上午10时,12名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公诉机关以及法官的问讯。据起诉书中显示,任某今年48岁,住在李沧区,有过吸毒史。今年5月28日晚8时,民警根据线索到李沧某小区5号楼下将任某抓获,从他的背包中缴获白色晶体4包。经鉴定,4包白色晶体共重13.1克,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任某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经法院一审判决,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据判决书显示,任某在1992年、1996年、2003年、2007年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过,在2009年和2012年2月和11月又因盗窃罪被市南、李沧法院处以刑罚。这次因为非法持有毒品,任某将第八次“进宫”。当法官询问之前曾受到过什么刑罚时,任某称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案件

    2

    刚出狱手又“痒”了

    陈某是个来自安徽的90后,曾经在2012年7月因扒窃被行政拘留5日,又在12月因为盗窃罪被南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出狱之后,陈某一直在社会混迹,去年年底来到青岛,在一家网吧打工,平时住在员工宿舍里。虽然有了正当工作,但陈某仍然没有改掉陋习。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陈某到李沧区东部某工地内,盗窃钢筋头30多斤。几天之后,陈某又到另外一处工地,盗窃了30多斤的钢筋头。一个月后,陈某到李沧某工地分两次盗窃铁卡子50余个及89个,第二次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李沧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因盗窃罪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

    3

    趁人睡着偷手机

    26岁的仲某来自江苏,曾经在2007年、2010年和2011年因为盗窃罪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出狱后来青打零工。不过仲某觉得打工挣钱慢,于是重操旧业。今年5月22日下午1时,仲某来到李沧某公园人工湖附近时,见到湖边躺椅上有一人正在睡觉,仲某见四下无人,凑到睡客跟前,看到其裤子左侧口袋里放着一部OPPO手机。仲某悄悄将手机掏了出来,之后离开了现场。睡客醒后发现手机丢失,打电话报了警,后民警根据公园及周边监控锁定了仲某。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仲某在公共场所扒窃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经法院一审判决,仲某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记者 王婷)

-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