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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众多公共浴室拒接待高龄老人 出两倍钱也不让进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我来说说 2014-12-16 15:29:27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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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岁老大爷在公共浴室内洗澡时突发心脏病,老伴在2楼休息室内等候茫然不知。前天发生在同安路附近的意外引起关注。有不少青岛老人向早报记者反映,很多公共浴室对高龄老人挂起了“免进牌”,如果没有儿女陪伴,他们就是出两倍的钱也不让进,服务人员表示,这已经是岛城大部分公共浴室的潜规则。昨天记者走访岛城多家公共浴室,确实在部分浴室发现了这种针对老年人的特别提醒:年龄在70岁以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老人需要在家人陪同下洗浴。

  七旬老人澡堂内发病

  “有老人在公共浴室里突发心脏病,他老伴找了很长时间才发现,刚被救护车送去附近医院了。”前天下午5时,市民王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称。记者随即赶到青大附院东部医院,在急诊室见到了正在做心电图的徐大爷,他脸色苍白,用手捂着胸口,仍然感觉头痛胸口痛。他的老伴陪在病床前,从她跟急救人员的交谈中得知,她和徐大爷一起到同安路附近一家公共浴室洗澡,两人约定洗好后到2楼休息室会合,老伴在休息室等了很长时间,但徐大爷始终没有出现,老伴赶紧楼上楼下到处找,随后接到浴室工作人员的通知,徐大爷突然发病,已经被送到办公室沙发上休息,浴室随后联系救护车赶到。据徐大爷的家人称,老人此前就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但并没有心脏病,具体病情还需要医院做详细检查才能确定。

  拿着洗浴卡被“免进”

  记者了解到,老人在公共浴室内突发疾病,此前在岛城曾经多次发生,很多浴室曾因此被家属起诉要求赔偿,以至于很多公共浴室都不允许老人单独进出,很多希望去公共浴室的老人很无奈。“我女儿很孝顺,担心我冬天自己在家洗澡太冷,特意在我家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办了洗浴卡,让我去那里洗澡。”家住重庆南路附近的78岁的孟大爷称,这张洗浴卡里女儿提前充值300元,足够他洗15次澡,但除了第一次他跟女儿女婿一起来洗过一次外,他每次来洗浴中心都会被大堂经理婉拒,原因是孟大爷已经超过70岁,前来洗浴必须有孩子陪同。孟大爷告诉记者,其实他身体完全没问题,跟洗浴中心协调了很久,对方表示要么老人和家属来签一份公共浴室的免责协议,要么浴室可以帮忙把洗浴卡退掉。

    记者调查

  多家浴室对老人有提醒

  记者随后来到重庆南路这家洗浴中心,发现在更衣室门前确实有类似的特别提醒,内容大意是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或者饮酒后神智不清,高龄老人没有家属陪伴等情况都不适合入内洗浴,此外还有“敬请谅解谢谢合作”等字样,记者确实看到有单独的老人来这里洗浴时被服务人员劝阻。记者在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走访了多家公共浴室,其中一半以上的浴室都有类似的“特别提醒”。但部分浴室对这条“特别提醒”执行得并不严格,因为他们没法检查老人的身份证,无法确定老人的真实年龄,有些腿脚便利的老人也能独自进入洗浴,但浴室服务人员对这些老年人格外关照,反复提醒老人要注意脚下防滑,不要在池子里泡太长时间。

  各方说法

  浴室方:对老人的安全负责

  “其实我们浴室刚刚开业时,是以做老年人生意为主的,他们比年轻人更喜欢泡池子,退休后也更有时间经常来洗浴。”其中一名受访洗浴中心的经理洪镇涛称,大概是两年前,有一名老人在洗浴中心内洗澡时突然脑梗塞,服务人员发现后立即将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终于将老人抢救了过来,但老人的家属还是将洗浴中心告上了法庭,案子拖了半年多,最后洗浴中心不得不接受调解,赔偿了14万元,此后洗浴中心就对一些高龄老人做了限制,对65岁以上的老人不再办理会员卡,70岁以上老人必须由儿女陪伴前来洗浴。

  洗浴中心的负责人解释,他们还规定了14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由成年人带来洗浴,都是一样的道理。

  律师说法

  法律对经营者要求更高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称,洗浴者在浴室消费洗浴时,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浴室经营者会因此与消费者产生纠纷,甚至被诉上法庭,要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危害若未做出说明和警示,就可能要承担过错或过失之责。从法律规定上,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消费者明知自己有病或者醉酒不适合洗浴,但仍然坚持洗浴发生意外,而公共浴室此前已经采用设置警示牌或者口头提醒等方式作出示警,则消费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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