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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花样翻新 虚构股权上市许诺高额回报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12-24 06:16:51 字号:A- A+

  早报讯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活动多发,并向多领域和多行业发展。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极大,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日前,青岛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危害、法律规定等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有何特征?

  ●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审议通过),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问: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典型手法?

  ●答: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以下六种:

  第一种类型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这个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类型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类型是以 “养老”的旗号,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类型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类型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问: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有哪些,参与损失谁来承担?

  ●答: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到的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问: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应该怎么办?

  ●答: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并在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交易等;三是通过查询工商和税务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按照注册登记内容依法合规经营等;四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因为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另外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问:广大市民应如何防范?

  ●答:广大市民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问: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答: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

  最后希望市民朋友们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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