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应该就长记性了,可就是有人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昨天,家住胶州的董某因再次酒后且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胶州交警部门行政拘留。记者采访发现,近期,因为二次酒驾被拘留的司机还有多起。交警提醒,二次酒驾在普通酒后驾驶处罚的基础上,还要给予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实诚”司机一年再次栽在酒上
4月12日下午2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六中队的民警在胶州市亳州路与扬州路路口附近设岗,筛检涉嫌违法的车辆。在对一辆无牌摩托车拦停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不仅提供不出驾驶证和行车证,而且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遂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审查。
经核查,该驾驶员姓董,山东莒县人。民警在公安查询系统内未查到其驾驶证信息和车辆信息,确定其是无证驾驶摩托车。经酒精呼气检测,董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在审查过程中,民警问董某知不知道不能酒后驾驶时,董某爽快地回答道:“哪能不知道啊?去年夏天就因为酒后驾驶被你们中队处罚过!”“曾被处罚过为何还犯错?”民警问道。 “酒瘾上来了,一时没管住自己,就喝了几瓶啤酒,而且今天下雨,觉得路上不会有交警。 ”董某诚实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
民警告知其酒后驾驶的危害及处罚,董某听后仿佛醒了酒,回答不再那么爽快了。“以后还敢不敢酒后开车?”民警问道。“不敢了,得改,要不然以后没法过日子,太耽误干活挣钱啦。 ”董某说。
根据相关法规,董某因酒后驾驶,并且无牌无证驾驶,日前被胶州警方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且罚款1400元的处罚。
四年后再次酒驾被拘10日
无独有偶,近日即墨交警大队也查处了一名二次酒驾的司机,该司机在四年前曾因酒驾被查处过。上周五,即墨交警大队给予司机郭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3月9日下午3时40分,即墨交警大队马山中队的民警正在城马路东元庄村路口执勤,此时,一辆车号为鲁B082××的小轿车沿城马路由南向北驶来,距检查点约百米远时,突然停下,并准备掉头。执勤民警觉得可疑,立即呼叫负责堵截的民警从后方拦截检查,还未等该车掉过头,堵截民警已经驾驶警车来到该车侧方,将其拦下。
驾驶员是一名年轻男子,执勤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他摇上车窗,迟迟不肯下车。经民警反复劝说,十几分钟后他才摇下车窗,随即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男子被请下车后,一直不肯言语,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郭某交代,当天中午和几个朋友小聚,席间喝了两瓶啤酒,正要驾车回家,结果被查。但郭某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也无法出示身份证。随后,执勤民警根据规定将郭某带回中队调查。
经查询,郭某拥有驾驶资格,但于2011年6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日前,郭某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且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本月初,青西新区黄岛交警大队也查获了一名二次酒后骑摩托车的酒司机,该司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根据规定,对于首次酒后驾驶的,要给予当事司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于二次酒驾的,要在首次处罚的基础上再给予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马迪 华祥)
原标题:“前科”酒司机再次酒驾就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