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从日本买来药品,没经批准就在淘宝上销售,近日,日本籍的A某被判处销售假药罪,但因销售数量少,没有造成危害,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10月,日本籍的A某在市北区暂住处内,通过网络在淘宝网注册“某日本综合会馆”网店,销售日本生产的“EVEA止痛药”、“太田胃散”、“NAZAL鼻炎喷雾”等药品。2013年11月12日,A某以人民币59元的价格销售“EVEA止痛药”1盒。同月21日,销售给孙某“EVEA止痛药”1盒。次日,A某将药品通过圆通速递寄给孙某。后被查获。公安机关从A某的暂住处缴获“EVEA止痛药”7盒、“太田胃散”10盒、“NAZAL鼻炎喷雾”4盒。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某日本综合会馆”销售的“EVEA止痛药”,未经批准并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应按假药论处。
购买这种药的一位市民说,他在网上搜索找到“某日本综合会馆”网店,联系购买“EVEA止痛药”,通过淘宝账户预付59元后,到体育街与一个男子见面拿药。 “包装上全是日文,我感觉是假药就报案了。 ”
在公安机关,A某承认他听一同学说在国内淘宝网上日本药卖得不错,2013年10月,他便在淘宝网上注册“某日本综合会馆”网店,出售他从日本正规药店购买的药品和化妆品,主要有 “EVEA止痛药”、“太田胃散”、“NAZAL鼻炎喷雾”,K某说,这些药都是真药,但在国内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我从日本进了一次货,共卖了4盒‘EVEA止痛药’,挣了80元。 ”
崂山法院认为,A某未经批准在中国通过网络向不特定人群公开销售进口药品,并经药品主管部门认定应按假药论处,其行为符合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销售假药罪定性。鉴于A某销售假药数量少,未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判决A某犯销售假药罪,免予刑事处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