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三万元办了张健身卡,约定1月中旬健身,但都2月了,健身房还是因未装修完没开业,顾客退卡却被告知要付20%的手续费。经调查,市南区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健身房违约,健身房日前为顾客无条件退卡退款。
去年12月19日,市民王先生在山东路某健身房办理一张健身卡并存入27800元,因为一直有健身计划,王先生看到健身房的广告后就花钱办了一张健身卡,因为想长期健身,又怕没有毅力坚持下去就狠心往卡里存了27800元,虽然办卡时健身房还没有装修完,但当时健身房工作人员向他保证今年1月中旬就能够装修好开门营业。但2月初到健身房时,里面还在装修,没有营业,王先生就想退卡,将卡里的钱拿回来,但健身房工作人员称,退卡需要收20%的手续费。王先生认为,是健身房不诚信经营在先,却向顾客收手续费,再说近三万元的卡,手续费就将近六千,让人无法接受,2月15日,到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八大湖市场监管所投诉。
16日,八大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到健身房调查,该健身房负责人称由于装修工程进展不顺利,本来定好的开业时间无奈延迟,承诺可以退卡,但需收取20%手续费。市场监管人员认为,不能按时开业是健身房违约,而健身房收取退卡手续费则属于“霸王条款”,内容无效。最终,健身房为刘先生无条件退款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