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酒司机被查向交警求情:今天过生日 要不算了吧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刘成龙 2017-03-06 14:00:55 字号:A- A+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3月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第8批26名“酒司机”。其中,一名驾驶人在自己生日聚会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面临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3日晚,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夜查行动,当晚共查获112名“酒司机”,其中醉酒驾驶13起,酒后驾驶99起。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GS1213的白色小汽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到南渠检查站附近,李沧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车辆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孟某某下车后连忙解释,当晚,因是自己的生日聚会庆祝,席间喝了些酒,然后开车载妻子和朋友回家,马上到家门口了。“我们今天过生日,都走到这了,要不算了吧。”孟某某的妻子一再向民警表示“求放过”。现场民警提出对孟某某进行酒精检测,起初孟某某十分不情愿,一旁的妻子也对执勤民警表示不理解。执勤民警说明情况后,孟某某配合进行了检测,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构成醉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大家牢记“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拒绝酒驾,从我做起。(记者刘成龙 通讯员 栾心龙)

    第8批26名“酒司机”名单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朗拿度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