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青岛新闻> 正文

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外卖 男子记24分罚款1200元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2017-08-23 15:26:39 字号:A- A+

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外卖 男子记24分罚款1200元

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交警市南大队加强日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力度,23日上午,巡逻中队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送外卖的骑手。等待男子的将是罚款1200元,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3日10点10分左右,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辖区江西路福州路设点查车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沿着江西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而来,被现场交警拦截。当执勤交警走进驾驶人身边时,一股相当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交警立即将摩托车移至安全位置进行检查。据驾驶人于某某称,昨晚与朋友聚餐喝酒,结束后时间比较晚,为了不耽误送外卖,早晨很早就起床了,所以酒可能还没有消除。随后巡逻中队交警对驾驶人于某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在仪器的检测下,显示于某某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驾驶人于某某驾驶因饮酒驾驶摩托车,被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200元、记12分,合并罚款1200元,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齐鲁晚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