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作发展,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近日安排“装配式建筑产业推广应用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单体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含40%),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
根据近日出台的《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奖励资金主要面向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单体装配率达到30%以上(含30%),单体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其中,单体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项目(含40%),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单体装配率在30%-40%之间的项目,给予60元/平方米的奖励,单个项目200万元封顶。
奖励资金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青岛市财政局管理。申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除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任何财政支持或奖励资金申请。(记者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