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四川路金茂湾附近有一辆三轮车违规载货。
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 (记者 郑言)9月3日,有网友通过青岛新闻网爆料平台反映,在四川路金茂湾附近有一辆三轮车违规载货,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网友留言说:“昨晚金茂湾四川路附近看到辆车,好技术,能把废品堆得这么高,可能是为了一次性多拉点货。不过您这样上路好大胆,感觉对自己和身边的人都不安全……工作是要做的,钱是要赚的,但是生命安全是第一呀,车主麻烦以后不要放这么高了。”
记者随即联系到交警部门,交警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规定: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再加上此类车多为无证无牌车辆,应依法暂扣车辆,对驾驶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