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沧区2017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看房、选房须知
根据李沧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中关于轮候选房相关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现将保利香雪山、海尔博悦兰庭、万科生态城二期、上臧炉房和其它剩余房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看房、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看房时间:2017年11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看房地点:保利香雪山(十梅庵路15号),海尔博悦兰庭(东川路8号),万科生态城二期(李沧区宾川路51号),上臧炉房(李沧区宾川路99号),其它剩余房源因房源分散,不安排统一看房。
二、选房时间:
(1)退役士兵家庭排序1号-55号:11月27日上午9:00-10:00
(2)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号-90号:11月27日上午10:00-11:00
(3)普通入围家庭排序91号-230号:11月27日下午1:30-4:00
(4)普通入围家庭排序231号-360号:11月28日上午9:00-11:00
(5)普通入围家庭排序361号-500号:11月28日下午1:30-4:00
(6)普通入围家庭排序501号-630号:11月29日上午9:00-11:00
(7)普通入围家庭排序631号-770号:11月29日下午1:30-4:00
(8)普通入围家庭排序771号-900号:11月30日上午9:00-11:00
(9)普通入围家庭排序901号-1040号:11月30日下午1:30-4:00
(10)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041号-1180号:12月1日上午9:00-11:00
(11)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181号-1264号:12月1日下午1:30-4:00
(注:因此次登记家庭未达到发布房源总数,故未有候补家庭。)
选房地点:晋中路49号紫荆苑社区·海怡新城小区(沧口学校对面)
三、选房注意事项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2.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
3.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入围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参加选房。
4.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5分钟,超过5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5.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下位入围人员选房。
6.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上午或下午)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若入围家庭自愿放弃选房资格,可由候补人员按综合计分顺序递进参加选房。
7.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四、签订合同
入围人员应在选定房屋后,持身份证和选房定位通知书于2017年12月13日、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大厅(振华路155号)现场签订电子租赁合同,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青岛市物价局确定的具体租金标准,根据配租家庭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入住办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咨询电话: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监督举报电话: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