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1月1日起,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截至目前,全市提高失业保险标准后的第一次发放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共有40697名失业人员享受到新待遇,共领取失业保险金4395万元,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401人。
为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我省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自今年11月1日起,对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分1080、1030、980元三个标准。青岛属于第一档标准,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增加了80元。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市人社局目前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应用,实现人工现场审核向系统智能核定的转变。目前,全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式由个人按季申报调整为一次性申报、按月发放。主要从个人申领、资格确认、汇总审核三个方面规范和明确了具体办理流程。调整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式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可一次性申报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不需再次现场办理申领手续,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减少时间和交通成本,为失业人员带来极大便利。(记者 刘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