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远方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今天(1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锡君、邹川宁、张大勇、刘圣珍,秘书长杨鹏鸣和32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子玉就所提请的任命事项作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就所提请的免职事项作的说明。
拟提请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宋远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子玉带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宋远方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相信,市监察委员会的全体同志一定会时刻牢记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以律己、恪尽职守,进一步扩大监督执纪覆盖范围,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宋远方强调,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岗位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纪执法,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展现新班子、新队伍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接受组织的考验、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青岛建设贡献力量。
副市长张德平,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青岛海事法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记者 贾臻)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8年1月14日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子玉的提名,决定任命:
王锦妹、任敬喜、宋明杰为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伟波、刘文杰、李师昌、李相忠、孙健为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1月14日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的提请,决定免去:
李师昌、孙健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凤江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