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条例》施行半个月来我市已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95件,已处罚60件,罚款129万余元。
记者梳理发现,已立案查处的95件一般程序案件中,无照商贩、占路经营、跨门经营案件达到36件,占到了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为车辆运输撒漏和污染路面案件,数量为23件。其他案件方面,各类违法建设12件,违法设置各类广告设施7件,乱堆乱放5件,乱贴乱画和小广告4件,乱倒污水、擅自挖掘道路、乱倒垃圾等共计8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违法建设案件数不多,但处罚额度远远超过其他类别,占到总罚款额的92%。
市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在治理占路经营、严禁乱贴乱画行为、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禁止设置地桩地锁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对部分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增加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成本。
(记者 王凯 通讯员 周欣 穆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