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出台外籍人才管理新政
机关事业单位或现“洋面孔”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面向国际招聘和使用外籍雇员,我市印发《关于加强外籍雇员聘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招聘和使用外籍人才。这是我市引进外国人才智力、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又一项创新突破。
《意见》所称外籍雇员主要包括符合国家规定来华工作资格条件,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聘用或招用,长期或不定期来青工作或转移智力成果的外籍人才。来青工作可采取长期固定工作、柔性技术指导、智力成果转化、顾问智囊服务等四种方式。
根据《意见》,我市将着力引进四类外籍人才:一是青岛发展急需的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类外籍雇员;二是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类外籍雇员;三是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适应创新发展和“走出去”战略需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类外籍雇员;四是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类外籍雇员。
《意见》首次提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招聘和使用外籍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有关规定,《意见》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外籍雇员做了明确规定,即允许政府机关采取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外籍人才从事发展研究、公共服务、外向型经济等工作;允许事业单位采取聘用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外籍雇员,需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或编制管理的,应按规定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此外,《意见》对外籍雇员的岗位设定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所设岗位需具有急需紧缺性和非涉密性,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或本地现有人才资源无法胜任;且非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利益的机要岗位。聘用条件方面,不仅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来华工作资格条件,还需符合我市发展战略需要,能够显著促进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或管理水平提升。在薪酬待遇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协议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多元化、市场化的外籍雇员薪酬制度。
据了解,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建设,每年引进外国人才6000余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3000余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证件近万人次。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结合国家最新实施的人才签证(R签)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意见》贯彻实施工作,选择有代表性、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首批外籍雇员招聘试点,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外籍雇员岗位需求调研,建立外籍雇员备用人才信息库,通过创新举办“蓝洽会”、国际城市管理年会、海外院士青岛行、海外人才推介招聘会等方式,广泛集聚海外人才信息资源,建立动态的外籍雇员备用人才信息库,为政策全面推行实施提供保障。(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