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电梯房的你看过来!
超过制造单位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国家明令停止生产或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的;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
要领补贴啦!
日前,市北区出台《公共住宅隐患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3月10日正式实施。
《办法》对辖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程序、更新改造大修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全区统一的隐患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补贴标准,明确所有老旧电梯是否需要更新改造大修都要以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准。其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等老旧隐患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每台给予7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
隐患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补贴标准
(一)整体更新。每台给予更新费用30%的资金补贴(不含电梯装饰费用),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升级改造。每台给予升级改造费用40%的资金补贴(不含电梯装饰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重大修理。每台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贴(不含电梯装饰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等老旧隐患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每台给予7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
政府保障性公共廉赁住房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给予100%的资金补贴。
原则上,别墅和花园式住宅、公寓式住宅等非普通住宅电梯不享受政府补贴。
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包括拆除费、采购费、安装费等费用。
使用年限太长,电梯也会老化,进而带来安全隐患。如何解决隐患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保证电梯使用安全,《办法》予以明确。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采取业主承担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其中业主承担费用优先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共用部位经营产生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家庭或者个人自用电梯除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一般修理除外。
市北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下同)负责提出隐患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落实隐患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日常工作,对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后的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区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严重不足、业主自筹困难的公共住宅隐患电梯进行政府补贴。电梯补贴专项资金划拨到相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每台电梯的更新、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府补贴。
这些情形可申请
那么,哪些公共住宅电梯可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呢?
《办法》明确,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超过制造单位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二)国家明令停止生产或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的;
(三)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四)使用年限10年以上且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限速器、安全钳、门锁)磨损严重的;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的;
(五)其他经安全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