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辣眼睛”广告进宁波一小区电梯警方:可报警
前几天,鄞州一小区的20部电梯轿厢内出现了不堪入目的小广告,业主发现后,通知物业连夜处理,最终总算将这些小广告清除干净。有位业主向金报打来热线寻求帮助,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办?随后金报记者去该小区实地走访,并将此事反映给了下应派出所。
电梯小广告,业主看后直呼辣眼睛
昨天下午,金报记者来到位于鄞州区下应街道鄞县大道旁的小区,小广告已全部被物业工作人员清除干净。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王先生告诉金报记者,广告是22日下午4点前出现的,“最开始是我们小区业主群里,有位业主把这个信息反馈到了群里,不少业主看到后担心要是被孩子看见了影响多不好。”
到底电梯里的小广告都是什么内容?金报记者在王先生的手机里看到了原图,这是介绍一款男性药膏的广告,广告词被放大后极为刺眼,而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在下方还贴了几张彩色的不雅图片,没有做任何模糊处理,小广告上还有出售此款产品的微信号二维码。
当晚7点多,王先生将此事告诉了物业负责人。
近20部电梯小广告已被全部清除
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说,由于贴在电梯轿厢内的小广告粘合度极高,一时间无法全部清除干净,“我们安排人员先把里面的不雅图片抹掉。”第二天一早,物业安排人员逐一对电梯内的广告进行清除。
“清除起来可费劲了,还有一层膜,我都是先用打火机先加热,然后用小铲子一点点清除。”工作人员告诉金报记者。
23日早上,小区内近20部电梯的小广告全部被清除干净。
遇此类情况咋办?警方表示可报警
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在2月22日下午3点半多,一名中年妇女走进电梯并掏出一张贴纸,撕开胶水膜后贴在轿门上,然后离开电梯,整个过程不过十秒。
物业负责人说,该女子是开了一辆私家车进入小区的,“我们以为是临停的访客车辆,没想到是贴广告的。”
昨天下午,金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下应派出所,警方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禁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如违反则要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表示希望物业或业主报警,掌握情况后将立即处理此事。
随后金报记者联系了小区的业主,业主表示将会和物业一起报警。
金报记者 方磊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