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3日,崂山交警大队夜查时,一位醉驾司机不但冲卡逃窜,在被控制之后还殴打执勤民警及辅警,甚至对执勤人员口出狂言要“弄死你们”。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3月13日晚,崂山交警大队中韩中队副队长王谦和民警粘振华带领各自组辅警口进行夜查,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驾查验。23时25分左右,在执勤人员示意一辆黑色桑塔纳停下接受例行检查时,该车辆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直接加速闯红灯冲卡逃跑。约20分钟左右,王谦发现对向车道驶来一辆和刚才冲卡相似车辆(最后证实就是之前冲卡车辆),立即示意该车停下接受检查,结果该车辆并未停车,再次右拐加速冲卡逃跑。意识到该车辆可能有问题,民警马上驾车追赶,最后该车辆驶入一条断头路后驾驶员弃车逃跑,执勤人员随即下车追赶,并联系埠东派出所协助抓捕,最后将其控制在埠东派出所院内。
询问时该男子一身酒气,态度极其嚣张,一直辱骂和威胁在场执勤人员,拒绝吹气测试,也拒绝提供个人信息及驾驶证信息。执勤民警通过卡口监控及车内的保险单信息查到该驾驶人名为邵某某,随即将其押到刚才所弃车辆面前,并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违禁物品。检查车辆过程中,邵某某一直辱骂和威胁执勤人员,先后踹了辅警范明康好几脚,并威胁道“你家是哪的,我要弄死你”。
在王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时,邵某某对王谦继续进行语言威胁,称“我要弄死你”,并在下车时踹了王谦一脚,后被现场执勤人员控制住,等待抽血过程中还一直辱骂执勤人员。后经检测,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高达184毫克,目前已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邵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已移交中韩边防派出所,提起刑事诉讼,邵某某将面临三年以下的刑事处罚。(记者 薛华飞 通讯员 牟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