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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15号创业大厦正装修 筹备创建青岛创业总部

2018-05-03 21:57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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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在线问政”

青岛新闻网5月3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通过“在线问政”,就“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其中创业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咨询较集中。

网友:山东路海信创业大厦,交付使用后,市南区创业人员会在那里参加创业培训吗?

宋平:在山东路15号正在建设的创业大厦,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创业形势发展需要,筹备创建青岛创业总部,集聚全社会各方面创业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其中,创业总部应具有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功能,但具体如何实施,需整体统筹规划。

网友:想咨询一下毕业五年的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的内容有哪些,因为听当地部门说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享受的优惠更多,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并且政府会在一定时间内落实吗?

宋平:我市针对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现有以下创业扶持政策: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成立个体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14年10月1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三是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申领创业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创造岗位新招用本市户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可按照每创造一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四是创业担保贷款。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可申领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300万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目前这些创业扶持政策均在实施中,欢迎您按要求申请。 

网友:我准备在市北创业,请问如何办理贷款手续,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宋平: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可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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