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莽撞的老司机来说,
一年可能12分都不够扣,
甚至还有人得请朋友帮忙消分
如果以后还想这样操作,
难度就加大了!
9月1号起,违章消分规则将会调整,车主们请注意!
从9月1日起,
处理非本人车辆电子眼
必须提前面签!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9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何绑定?
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可通过易站通自助处理终端、微信、支付宝、邮政网点等渠道,绑定有两种途径: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手机上实名注册并绑定,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
区别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现场绑定,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机动车。
1 绑定流程示例
2 拍摄照片示例
注意:
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1、“交管12123”手机App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如何进行实名绑定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 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点击右上角“+”号,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交警提示注意事项:
1、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
2、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
3、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4、9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
5、9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的不便。
看完以上新规
是不是心里对违规处理有个底了?
这么重要的消息
记得告诉身边那些有驾照的小伙伴哦。(来源: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