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一名男子酒后坐公交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撕扯驾驶员,造成驾驶员胸部、胳膊受伤,公交车与私家车接触造成车损,目前被市北警方刑拘。
8月30日晚20时许,李召胜驾驶公交301路T1264号车由轮渡发往南沙路,当行驶至台东一路东光路车站时,因前方公交车遮挡视线,并未看到站台前方还有乘客上车,关门启动车辆后,发现还有乘客要上车,便立即停车开门,可谁知,这一行为却引来一位男士的不满。男子上车后便对李召胜进行谩骂。
“开始我以为他自己在嘟囔,没注意听他在说些什么。”李召胜说,后来该男子直接坐在驾驶员后面的第一个座位上,并把头伸向他不停地辱骂他,他才知道是在骂自己。李召胜向该男子进行了解释,但是该男子还是不依不饶。后来,李召胜闻到了该男子身上的酒味,知道他喝了酒,便再没理会他。谁知,男子骂声越来越大,影响了正常行驶,李召胜为尽快让其停止谩骂,同时考虑到他喝了酒,担心他坐不稳摔倒,便低声劝他别骂了,先坐好了注意安全。然而,该男子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男子突然站起身来,举起拳头砸向李召胜,李召胜重重地被捣了两拳,乘务员陈娜见状连忙将男子拉开。该男子骂骂咧咧地坐在座位上,李召胜强忍委屈,考虑到一车乘客的安全,没有跟其计较,继续投入运行。
谁知,当车行驶至海信立交桥时,该男子又突然起身撕扯李召胜胳膊,李召胜没想到男子会有如此举动,立即紧急停车,陈娜与车上的乘客一起将男子拉开,纷纷指责其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但男子仍没有停止谩骂。陈娜立即拨打“110”报警。因事发突然,即使李召胜反应迅速紧急停车,但公交车仍与后方私家车发生了刮蹭,私家车驾驶员下车走来询问情况,李召胜向其进行了情况说明。大约十分钟左右,民警赶到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把该男子带到登州路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因酒后过激行为,导致驾驶员胸部、胳膊软组织挫伤,因对运行中驾驶员的撕扯,造成所驾车辆失控,与后方面车辆发生接触,导致双方车辆损失,目前,登州路派出所初步对该男子作出刑事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其他损失将进一步通过司法进行处理。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规定,七类乘客可被拒登车:无故拒付车费;赤膊者,着泳装、油污服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障碍患者、智障者;威胁公众健康的传染病患者;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及犬、猫等动物(导盲犬除外,但应出示视力残疾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物品、玻璃、利器等其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携带物品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8米。(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通讯员 衣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