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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2018-09-06 14:39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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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监察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青岛港公安局前湾港派出所原所长孟亚明为黑恶势力违法收取停车费充当“保护伞”问题。2012年10月,孟亚明任青岛港公安局油港派出所所长期间,在明知青岛平安顺达公司由黑恶势力控制并存在违法向石油运输车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下,仍私自向该公司出具《聘请书》,将本应由该派出所负责的石油运输车辆秩序维护工作交由该公司负责,为黑恶势力强迫交易、长期违法收取停车费创造了条件。孟亚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免除所长职务、取消警衔,责令提前退休、按办事员确定退休待遇。

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辛安派出所原社区辅警马飞、杨啸天充当组织卖淫团伙“保护伞”问题。2018年3月,张某某等人预谋组织卖淫,在得到马飞给予关照的承诺后,遂组织实施卖淫活动,马飞从中收取好处费。2018年4月,杨啸天在处置某起招嫖卖淫违法案件时,收受当事人好处费后私自将其放走。马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啸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均被解除劳动合同。

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徐希树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中心原临时工薛强、北屯社区原会计张峰伙同社会霸痞人员私自在某公司门口附近设置摊位,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周边摊贩承租,并进行敲诈勒索。徐希树作为该街道城市管理中心时任负责人,接到群众举报后,不认真履行职责,既未组织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也未及时向该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报告,导致上述涉黑涉恶人员违法设置的摊位未被及时依法取缔,为其实施敲诈勒索创造了条件。薛强、张峰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徐希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淡化,目无法纪、恣意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强化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手段,紧盯重点领域,找准突破口,主动出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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