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
胶州市政府副市长刘明县
做客《行风在线》
听众:
“胶州市李哥庄镇南部11个村庄已经拆迁,村民已经迁移,村里的企业什么时候搬迁?村民迁移走了,空出的基本农田怎么处置?”
胶州市政府副市长刘明县:
李哥庄镇涉及到的人和户数很多,投入资金也很大,达到140亿,11个村庄的征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剩下几户也在积极进行,整个区域大约有2万多亩地,除了居民和土地以外,涉及到一部分企业。
总体想法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先实施居民的搬迁,再实施企业的搬迁,经过测算大约需要140亿的资金,就目前来看,只靠胶州自身财力,在短时间内无法筹措这些资金,所以要分两步走,第二步再实施企业的搬迁。
企业搬迁的方案,在前期结合村民的搬迁已经进行研究,但企业具体搬迁时间取决于资金的筹措程度。
11个村庄的村民搬走之后,因为村民安置区在李哥庄镇的东部,11个村庄的村民搬走以后,农业耕种生产方面会不太方便,存在很多问题。
经过研究,对土地全部进行流转,集体统一安排耕种,以合理的承包价格给老百姓进行补偿,一亩地按照1200元反包老百姓的土地,既解决大家种地困难的实际问题,又确保农田的正常生产,不能造成耕地荒芜的问题。
“空港新市镇”胶州李哥庄镇前石龙等11个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此次搬迁分两批进行,涉及13000余人。
第一批5个村庄前石龙、后石龙、毛家庄、王新村、高家村。
第二批6个村庄大屯一、大屯二、大屯三、南王家庄、桃园、姜新村。
选择房屋补偿的村民,安置房将从划拨用地变为大产权的商品房,安置区位于胶东机场安置区域,由中建八局承建。
听众: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不买车位不能开车进小区,除非将行车证抵押在门卫处,而且半小时内必须出来。”
胶州市政府副市长刘明县:
《物权法》将小区车位划分为了两大类:一是规划内车位、二是规划外车位。
规划内车位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只要在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法定方式内,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处置,都可以进行。依法都应是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规划外车位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这是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出租。
如果在规划内的车位,严格意义上讲,开发商有权利决定出售还是出租,如果不想出租这是开发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