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处处长梁成礼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解答网民问题。
青岛新闻网10月11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下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处处长梁成礼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医保住院管理”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在线问政中,市民对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等方面非常关注。
生育保险全市统筹青岛行政区划内待遇都一样
有市民咨询:在市北区上班投保,打算在平度市生育,算不算异地?
梁成礼答复说,青岛市生育保险已经实现全市统筹,只要在青岛行政区划内的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及待遇享受水平都一致。
医保卡账户余额与能否办理住院无关
网友:请问医保住院有什么样的条件?什么样的医院可以用医保住院?医保住院只能本人吗?可以把医保给家人住院用吗?医保里的金额不够用了还可以办理住院吗?
针对该网友问题,梁成礼一一答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住院病种等相关规定,即可享受医保住院报销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按比例报销。
医保待遇只能本人享受,不得冒名住院。
医保卡账户金额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额多少与办理住院没有关系。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具体报销标准
网友: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在不同医院报销标准分别是多少?在异地住院,如何回青岛报销?
据梁成礼答复,参保人在青岛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年度累计在4万元以下的部分,退休(职)前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退休(职)后支付比例分别为95%、94%、93%;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的部分,退休(职)前统一支付比例为95%,退休(职)后统一支付比例为97%。 (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
异地住院需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审核手续。已经联网的异地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未联网的需回参保地手工结算。异地就医可拨打电话85716902详细咨询。
异地就医以下五种情况可以医保报销
还有网友咨询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范围。梁成礼介绍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下列异地医疗产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一)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二)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
(三)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四)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五)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年满18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成年居民,以及参加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连续缴费且长期在异地工作及长期居住的,可参照在职职工办理“常驻异地”备案手续。
各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可关注微信“青岛12333”查阅,也可拨打医保综合业务电话85762768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