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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经济普查范围确定 标准时点为今年12月31日

2018-10-12 20:39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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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0月12日讯(记者 任俊峰)今天,青岛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伟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与广大网民交流。

刘伟介绍说,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本次经济普查是继2003年的第一次经济普查、2008年的第二次经济普查、2013年的第三次经济普查之后进行的第四次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其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刘伟表示,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主要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与培训,开展单位清查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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