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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公示46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 罚款50元记3分

2018-11-06 14:57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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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公示46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

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上不避让行人,已成为城区道路机动车事故中对人伤害最多最重的事故之一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1月5日,青岛交警公示了今年第6批46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基于智能交通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加大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交警部门还将继续控牢路面主阵地,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以前海一线等旅游景区、人车混行交通违法较为集中的路点、路段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及时查纠“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案例一:着急上班太匆忙 斑马线上酿事故

10月20日,孙女士在经过黄岛区东风路与双珠路一处人行横道时,被一辆轿车当场撞飞在地,所幸无生命危险。目前,交警已依法认定轿车驾驶人王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罚款50元记3分。

10月20日8点55分许,王某驾驶着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双珠路与东风路路口,左拐弯行驶到斑马线时,王某因为急着上班,没有礼让行人,撞倒了正在过斑马线的孙女士,孙女士当即倒地不起,监控里可以看到,当时东西方向行人红绿灯已经呈绿灯状态,孙女士已经在斑马线走到了第三车道,而王某称,自己当时急着上班,本来以为可以过去,可是发现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经检查,孙女士所幸受伤不严重。据民警介绍,监控录像显示肇事车辆驾驶人王某经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迹象,也没有停车避让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以致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王某处罚款50元记3分。而司机王某称,自己当时正好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信息,没反应过来前方有斑马线,所以也就没减速,看到孙女士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案例二:不文明驾驶逼停母子

10月13日上午,市北区镇江北路海泊河路口车流不断,过马路的人也不少。在5分钟内,共有10名行人通过,其中两位是老年人,还有两位是推儿童车的妇女。

一个小朋友一手拉着妈妈走上斑马线,有些司机表现还不错,一辆帕萨特和一辆公交车相继减慢了速度,但小朋友和妈妈走到道路中间时又没法走了。车号为鲁B8MC20的白色大众轿车司机就跟没看到一样,飞驰而过。小朋友和妈妈只得在马路中间停住脚步,好容易瞅准一个空当,两人跑步快速经过。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上不避让行人,已成为城区道路机动车事故中,对人伤害最多最重的事故之一。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遇到行人横过道路,应该停车避让”,血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请驾驶员们一定要牢牢记住交通法规中有关斑马线前的避让规定。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抓拍,将被依法处以罚款50、记3分的处罚。(记者 蔺君妍 通讯员 栾心龙 郭昊)

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曝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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