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举报电话公布

2018-11-27 16:34 作者:刘倩倩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青岛新闻网11月27日讯(记者 刘倩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今天,市人社局、卫计委、公安局和药监局等四部门召开联合会议,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我市印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8】365号文件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青人社字【2018】52号)文件。在前期开展系列医保稽查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稽查内容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情况,特别是欺诈骗保行为。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待遇享受人员全部纳入稽查范围。覆盖范围涉及全市300余家定点医院、900余家定点社区医疗机构,40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医保参保人员,以及涉及欺诈骗保行为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专项行动将采用现场抽查、大数据筛查、线索排查和投诉举报稽查等多种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的重点领域是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查处是否存在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同时,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医疗文书或票据造假,以及其他手段套取和骗取医保待遇等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是骗保行为。对于涉及以下欺诈骗保行为的线索将一律严查。一是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二是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三是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四是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五是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将对骗保欺诈行为采取“零容忍”措施。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处理。对于涉嫌骗保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与卫生、公安、药监、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吊销责任人员执业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我市医保反欺诈工作一直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深入开展和推进医保反欺诈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实现源头防范,推进诚信医保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附: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

市内三区:投诉举报定点医院可拨打0532-85751052;投诉举报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可拨打0532-85781702

崂山区:0532-88898223

城阳区:0532-58659925

西海岸新区:0532-86133681

即墨区:0532-88539902

莱西市:0532-88484852

平度市:0532-87367812;0532-88369195

胶州市:0532-82289168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