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变毒友
警惕“毒品快递”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南区检察院3日发布一起“毒品快递案”。此案中,47岁无业的刘某租住在市南某小区,2018年4月,刘某在某网络游戏平台玩游戏的时候结识了网名“阿兵”(化名)的人,兴趣相投的两人加了彼此的微信,随着聊天的增多,“阿兵”知道刘某吸食冰毒,借此询问他要不要货(指冰毒),自己手上有品质很不错的货。面对毒品的诱惑,刘某立马就同意了这个交易,并把自己地址发给了“阿兵”,并通过微信转给他16000元。
2018年7月11日,刘某通过快递单号查到购买的冰毒已到其所填地址,便让其23岁的女友李某帮他下楼取快递,同为毒友的李某明知快递里是毒品,仍答应帮其取快递,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二人还没有体验吸食冰毒的快感就等来了警察,李某取快递时当场被守候在此的警察抓获,随即刘某也被一同抓获,当场缴获藏匿于音响的49.26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包裹一个。
2018年11月6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刘某、李某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随着物流业的飞速发展,人货分离、运输便捷的快递业进入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视野,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利用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甚至是网络直播平台进行联络和交易。犯罪分子往往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作为收件人和发件人,地址不具体到门牌,甚至电话都预留他人号码,再委托他人收件转寄,并且利用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物品对毒品进行伪装,夹藏在快递中避免被发现。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看似精心的伪装也会漏出破绽,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郝会娟 葛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