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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普职教育改革 首批三所学校新增500个普高学位

2019-01-25 14:37 作者:于泓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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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25日讯(记者 于泓)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综合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起青岛将推行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并逐步扩大综合高中办学规模,试点范围由局属学校扩大到区市。

1月25日下午,青岛市首批试点三所综合高中签约仪式在青岛高新职业学校举行,2019年局属学校在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进行试点。招收人数分别为200,200,100人。

活动现场,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分别与青岛二中、青岛十七中、青岛一中等学校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市教育局今年将为这三所局属试点学校提供1000万资金支持,专项用于综合高中建设,用于综合高中办学条件改善,改造理化生实验室、专业实训室、艺术类教室等。同时,《方案》要求每个具有高中学校的区市至少建设1所综合高中。

新办法:全省率先试点综合高中一所学校两种学籍

在《方案》中首次提到了综合高中的概念,这也是青岛市在全省范围内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合的一项新举措。

所谓综合高中,是指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并行的高中阶段教育,是一种与高等教育衔接,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通,给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的新的办学模式,其特色是“中门槛、重素质、多出路”。

综合高中实验班的学生在学籍上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原则上在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间自主分流。

学生完成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相关学习内容,修满144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考试合格,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转入职业教育学生,职业学校承认其普通高中学籍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修满相应学分,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首批三所试点学校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挂牌“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

青岛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为了保证综合高中试点顺利进行,青岛高新职业学校将加挂“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校牌,未来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由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颁发的毕业证。

同时,2019年局属学校在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进行试点;招收人数分别为200,200,100人。为支持三所学校发展,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分别与青岛二中、青岛十七中、青岛一中等学校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

咋录取?综合高中单独划线试点学校可自主招生

综合实验高中招生对象面向青岛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各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在达到市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含综合高中)录取资格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个别学校含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往年中考报名方式,学生首先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网上填报,然后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即可。

三所试点学校均有自主招生,具体条件见学校招生简章。

上啥课?综合高中也要学普高必修课

综合高中都学些什么?《方案》中也做了解读。综合高中将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与相关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形成综合高中的基础课程体系。

综合高中的普通教育执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职业教育面向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设置专业课程体系。支持综合高中学校与国内外高水平职业教育院校合作。

谁来教?增加文化课教师、共享名校师资

师资一直是家长们关心的重点,未来三所综合高中在师资建设方面将增加学校教师职数,支持试点学校在原有师资力量基础上引进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到综合高中学校任教。

同时,试点学校与普高学校建立合作办学关系,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在管理、教研、师资、课程、社团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加大市教科院对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教师的教学指导和研究力度,加强试点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跨校联合开展教研活动。

咋毕业?两种方向学生自主选择

原则上在综合高中高一结束时,结合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间自主交流。

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参加省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会考,成绩合格者发给普通高中学籍或职业高中学籍毕业证书。

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的毕业后有多种选择,可参加夏季、春季高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国际交流,也可以选择直接就业,实现多元发展、多样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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