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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发布高速公路出行安全提示 这条高速事故率最高

2019-01-31 17:03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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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31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栾心龙)今天,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春运预计将有上百万人次的客流量通过道路交通出行,面对历年来的首次大规模大范围出行高峰,道路交通风险将会有显著增加。交警部门通过分析研判近三年春节假期及2月份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结合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对青岛交警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状况进行了预警分析,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平安出行。

G15沈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率最高

据介绍,根据近三年的高速公路2月份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特点,按时间段分析:0-4时分别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22.73%、22.22%;8-12时、16-20时分别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22.73%、11.11%;12-16时分别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18.18%、33.33%;4-8时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9.09%、11.11%;20-24时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11%。

按路段分析:G15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8起,死亡5人,分别占总数的81.82%、55.56%;S16荣潍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4.55%、22.22%;G22青兰高速、S24威青高速公路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11%。

按交通事故形态分析:车辆间交通事故中,追尾碰撞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发生交通事故1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50%、55.55%。刮撞行人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18.18%、22.22%。撞固定物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9.09%、11.11%。

按交通事故原因分析: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12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54.55%、77.7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发交通事故6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0%。

按责任者交通方式分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12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54.55%、77.77%;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6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0%;驾驶中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11%。

按驾驶人驾龄分析: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6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11.11%;5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22.73%、33.33%;16-20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占总数的18.18%、44.44%;6-10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13.64%、0%。

按天气分析:晴天发生交通事故21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95.45%,77.77%;雾天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4.55%,22.22%。

三个时段将出现流量高峰

据了解,春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免费政策,群众走亲访友、自驾旅游出行增多,小型客车流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其中2月1日至4日(腊月二十七至除夕)、2月8日至2月10日(大年初四至大年初六)将出现流量高峰,2月14日至2月20日(正月初十至正月十六)前后,恰逢元宵节,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学生离家返校与群众外出务工交通流相互交织叠加,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相对增大;2月20日至3月1日(正月十六至正月二十五)以中长途出行为主的大批务工人员组成最后一波返程高峰,应当防范交通流量急剧变化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同时,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活动增多,由此引发的酒驾风险上升。另随着农村务工、求学人员等回乡返程增多,客运需求量猛增,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长途客运凌晨2-5点违规行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多发。2月底货运企业将陆续开工,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集中上路致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据统计,2019年1月一次超载30%以上车流量前10名收费站:黄岛东(633起)、青岛高新(87起)、青兰胶州(79起)、河套(74起)、明村(59起)、青岛西(33起)、隐珠(30起)、灵珠山东(18起)、龙泉(18起)、夏庄(16起)。

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市民朋友,春节假期出行,一定要做好出行规划,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确保出行安全。

同时,交警部门将做好以下管控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突出中午、夜间等重点时段,严查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时段调整相关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时段已调整为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各高速公路大队要加强非接驳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22时至早6时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春节期间(2019年2月4日-2019年2月10日)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通行的规定。

三是,加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全部覆盖、不留死角、合理实施、分类汇总”的原则,做好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春节前期,联合辖区高速公路运营部门对长大下坡、弯道坡道、临水临崖、易积雪结冰、团雾多发路段等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督促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对短时间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专门的提示和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

四是,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值班备勤制度,密切关注辖区天气路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恶劣天气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强化预警研判,以夜间、凌晨等时段为重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利用可变限速标志、雾区防撞诱导系统,加强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的警示提示,严格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及7座以上客车等重点车辆,落实“降速、控距、亮尾”等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与相邻交警部门的协作沟通,密切关注相邻辖区恶劣天气及管控措施变化情况,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联动机制,严防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最大限度保障春节前后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五是,强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提前与保险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点,引导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以有效避免高速公路因轻微事故造成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现象。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途经事故多发路段和车流密集路段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春运出行旅客要选择正规客运企业和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坐超员车、超速车、疲劳驾驶车,远离酒驾毒驾;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管好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坚决清查清除安全隐患,保障每位旅客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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