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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青岛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实现全业务EMS邮寄送证

2019-02-03 15:36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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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2月2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日前,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解决不动产登记费用远程支付问题,推出全业务EMS邮寄送证服务,所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都可“最多跑一次”。

去年上半年,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工作方法,在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经济适用房预告登记、限价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等不收取登记费的登记事项办理中实行EMS邮寄送证服务,实现了相关业务办理的“最多跑一次”。此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将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收取模式由银行代收模式转变为财政直收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的网上缴费,使EMS邮寄送证服务得以覆盖全业务。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可选择不动产权属证书EMS寄送服务,填写EMS送证基本信息,由登记中心受理人员将寄送信息录入登记系统。待案卷审核完成后,对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用的案件,登记中心将短信通知申请人进行网上缴费。全部费用缴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登记中心缮证工作人员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和缴款票据,根据寄送信息通过EMS进行邮寄送证。EMS邮寄费用由登记中心承担,申请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记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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